按上级部门要求,我院拟采购1台人脸识别设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要求 |
人脸识别设备 | 1 | 支持人脸识别,核验身份证件、人脸比对等功能。及现场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 |
二、报价须知
1、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法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如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三、报价材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备注:报价需含税)。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处盖章,未经密封盖章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递截止时间及具体事项
1.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电话:0595-******
2.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
3.******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信息科
******保健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