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高端玻璃研发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21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8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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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8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端玻璃研发及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中方产业开发区中方片区(中方镇乌溪东路以南、茶花南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投资3800万元,选址位于中方县中方镇乌溪东路以南、茶花南路以西(中方产业开发区中方片区),用于“建设高端玻璃研发及深加工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45m2,总建筑面积10833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标准厂房(1f、建筑面积7733m2)和1栋综合楼(5f,建筑面积3100m2),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为:年加工钢化单片玻璃30万m2,中空玻璃7万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钢化玻璃生产线玻璃原片切割,会产生极少量的粉尘;中空玻璃生产线使用的丁基胶及硅酮胶会在涂胶、封胶、固化工序产生一定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洒水抑尘和清扫车间,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对外环境影响,确保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厂区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水经室外雨水管道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磨边、打孔及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产业园区内污水管网,经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则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优化厂区布局、有效减震、距离衰减、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钢化炉加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污染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废料、玻璃边角料、玻璃碎屑)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污水处理沉渣定期清掏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胶桶、废胶渣、废矿物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