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24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51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黄强
(6)联系电话: ******
2.合同金额
一年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00元大写: 贰佰贰拾叁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本项目招标单价控制价为270元/吨,月产污泥量约一千吨,按实结算)
(4)付款方式:
污泥处理处置费按月结算,第三个月结第一个月的,第四个月结算第2个月,以此类推,中标人在完成上月份工作后,于次月10日前向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服务费用,经采购人核对、确认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泥处理处置费支付给中标人。具体支付时间以国库拨付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þ******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地点:采购人指定范围内
(3)方式:按合同要求执行
(4)履约担保: /
(5)质量保证金: /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建设局。
(2)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 。
(3)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标准验收。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6.其他说明
2.计量方式: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提供现有厂房场地、设备设施,设备维护由中标人负责,依照中标单价计费。
3.投标人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药剂费、水电费、人工费、设备维护费(含配件更换,日常保养)、污泥运输费(污水处理厂至处置场地运距20公里内(含20公里)运费按规定由污水处理厂承担,20公里以外的运费由中标单位负担)、污泥处置费、管理费、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漏项为名要求增加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限价。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单位需自行建立一个地磅,一年出具两次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业主的抽检。
★6.中标单位必须选择合规的地点堆放、处理污泥,需及时处理污泥不能超过2天。
★7.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以后3天内完成污泥处置工作。
★8.相关部门按照政策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无条件满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投标人必须提供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及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批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11月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地点:******建设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考核细则与本合同效力一致。
******建设局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有限公司
湘潭白石支行
账 号:************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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