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心电图工作站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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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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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电图工作站 |
国标 |
套 |
2 |
3500 |
7000 |
合同签订后 |
无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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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质保期内应包含与系统升级和维保所需相关接口费用。 3.质保期内应包含运杂费、系统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差旅费、税金以及其他认为应计费用。 4.系统软件不限制安装点位数、不得有注册码、授权码等进行授权安装。 5.质保期内应包含与第三方系统对接所需相关接口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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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具体参数见附件
二、 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5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应该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书面回复。
反馈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反馈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必要时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采购参与意向登记及需求意见反馈表,模板需采用本院提供的附件,除盖章扫描件外另需提供word电子版;
四、服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
五、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0510-****** 工作时间:8:30-11:00 14: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