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永兴镇飞云社区2、4组,绵西村1、3、4、5、6、10、12组拟征收面积约31.695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g108绵阳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涪城区永兴镇段)用地,主要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13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绵阳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6月12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scdnr/zdxxpt/sc_zdxxgk.s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永兴镇飞云社区2、4组,绵西村1、3、4、5、6、10、12组拟征收面积约31.695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g108绵阳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涪城区永兴镇段)用地,主要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13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绵阳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6月12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scdnr/zdxxpt/sc_zdxxgk.s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