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选聘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招标项目的概况:
2.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选聘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负责协助发行人组织中介机构设计发行方案、制作本次发行申报材料、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组织承销团承销,并配合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等工作,需确定一名主承销券商,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2最高控制价:债券费率0.2%/年;
2.3地点:兰陵县;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6服务期:18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机构总部具备交易所公司债券的承销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
5.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兰陵县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所有项目均可实现“掌上开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inyi/)、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顺河路东段北侧
联 系 人:刘部长
电 话:******
******财政局
电 话:0539-******
******有限公司
地 址:兰陵县滨河西路家天下六期沿街南侧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