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原有内容:“(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现修改变更为:“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相应进行变更。
三、本项目原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5日24:00时止,现变更延期至:2025年10月29日24:0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