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湘江流域捞刀河(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市政部分)
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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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湘江流域捞刀河(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市政部分)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与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删除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款支付 ?1、本项目按进度付款,工程开工之日起,发包人凭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向施工单位预付合同金额的10%(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作为工程款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时由发包人代承包人先期支付,并计入预付款中;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当中的中水管道是否就是指雨水管道?业绩满足①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②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其中任意一个要求即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无法体现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是否可以提供经图审机构盖章的图纸或者甲方盖章证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的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
答: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
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无法体现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可以提供经图审机构盖章的图纸或者甲方盖章证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的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等其他有效资料。
问题2:请问本次投标报价人工指数是按湘建价建〔2024〕20 号发布的 2024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还是按湘建价建〔2025〕18号发布的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
答:按湘建价建【2025】18号发布的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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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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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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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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