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清单的通知》(鄂农计发〔2025〕6号)文件内容,我县共52家家庭农场通过省级审核,省级核定贴息额共计87.57万元,现将家庭农场贷款贴息省级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按照《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鄂财农发〔2021〕18号******银行的各类债务,同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只能申请一次政策性贷款贴息,现将拟贴息对象及贴息金额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17-******,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72号。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家庭农场贷款贴息省级审核结果汇总表
******农村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