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等五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法、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工艺、针对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满足项目要求。优得2-1分,一般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优得2-1分,一般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分,未提供不得分。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优得2-1分,一般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安排、技术组织措施、有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分析及赶工措施等内容)作详细阐述;计划措施合理、完善。优得2-1分,一般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措施、对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管理体系、技术措施等)作详细阐述,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优得2-1分,一般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6)资源配备计划:投标人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资源配备情况及计划等作详细阐述 。优得1-0.7分,一般得0.6-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法、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工艺、针对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满足项目要求。优得2-1分,良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优得2-1分,良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优得2-1分,良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安排、技术组织措施、有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分析及赶工措施等内容)作详细阐述;计划措施合理、完善。优得2-1分,良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措施、对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管理体系、技术措施等)作详细阐述,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优得2-1分,良得0.9-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6)资源配备计划:投标人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资源配备情况及计划等作详细阐述 。优得1-0.7分,良得0.6-0.5分,一般得0.4-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备 | 施工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设计人员配备: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设计其他主要人员: ①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③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⑤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得0.5分,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得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①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同一人员岗位不得重复,若同一人员提供多个不同级别职称证的,以级别高的职称证计分;国家未开放注册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已开放注册专业应附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否则不予以计分。 ②投标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予以计分。 ③“正高级工程师”包含“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以职称证书名称为准)”(名称不限于前列)。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备 | 施工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设计人员配备: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设计其他主要人员: ①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②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④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得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①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同一人员岗位不得重复,若同一人员提供多个不同级别职称证的,以级别高的职称证计分;国家未开放注册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已开放注册专业应附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否则不予以计分。 ②投标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予以计分。 |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