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使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和珍稀水生生物保种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102号)要求,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2025年宜昌市珍稀水生生物保种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次检查:2025年9月5日;
第二次检查:2025年10月22日。
二、检查人员
第一次检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人员;
第二次检查:局渔业渔政管理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人员。
三、检查对象
******有限公司中华鲟研究所。
四、检查内容
包括中华鲟(仅针对原种及子一代)档案建立情况、养殖环境和生长情况等。
五、检查情况
3家项目实施单位均建立了中华鲟档案,中华鲟养殖环境和生长情况良好。
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