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湖南生物制造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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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生物制造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健生物以南、杉堰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针对已完成小试的产品,在基地中试成功后另设生产线,不在基地内大规模生产。中试类别主要为氨基酸类、食品添加剂、保健品添加剂、维生素类。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工艺生产废水、膜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鸿建生物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发酵废气采取“二级AB剂雾化塔+碱喷淋塔+水洗塔”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尾气再经15m排气筒排放,其中VOCs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VOCs排放、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要求以及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等方面,严格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执行。 (三)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确保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南侧、西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防措施,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总量指标为:VOCs为3.75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