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响应快速,行动有序,控制事态,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危害,切实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及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修订编制了《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等相关资料,并于2025年7月8日组织开展了外部会审,评审通过且修改完善后,现将《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等相关资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示。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问询相关信息,并提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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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版).pdf
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