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大学2025年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JRC2025S166(S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98400.00元
1.5最高限价:398400.00元
1.6采购需求:购置2025年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学校内;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9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国家最新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提供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申请人须具备2025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凡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16时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须按以下顺序PDF格式发送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提供以上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期限内)
4.2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3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8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4.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1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 2888 号
联 系 人:安凌锐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707室
联系人:马嘉忆
电 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嘉忆
电 话: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