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柘荣县城郊乡长坑桥重建工程已由柘荣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柘荣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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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225.5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12.4393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柘荣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拟重建桥梁根据路线重新 规划,桥梁位于旧桥下游,拟建桥梁采用 3x20m 预制空心板桥,桥梁全长 69.04m,桥面宽 7.5 米,桥梁中心桩号为 K7+370。桥梁上部结构采用 20 米预制空心板桥;下部结构桥台采 用 U 型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按4个月控制 2.5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2、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3、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25.5799万元(暂列金:6.5703万元),K值为6%,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4、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退还。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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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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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其它要求: 一、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投标人应上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1 、投标人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存在争议等,一律不可以参加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需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查询结果)。三、1、因中标方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整,(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项目金额的10%)。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柘荣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城郊乡河洋东路1号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