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送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组织开展了塑料购物袋、烟花爆竹、童鞋、电热毯、家用燃气灶等78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按照规定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等文书资料寄送产品销售单位和标称生产单位。
由于部分销售单位、标称生产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效联系方式、拒收、列入异常名录等原因,造成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详见附表)。请销售单位和标称生产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资料,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销售单位和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十五日内未向我局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地址: 拉萨市宇拓路28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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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9-25 14: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