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钟祥市柴湖镇汉江流域东引河、西引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祥市柴湖镇汉江流域东引河、西引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为解决钟祥市柴湖镇汉江流域东引河、西引河水生态修复问题,同意建设钟祥市柴湖镇汉江流域东引河、西引河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409-420881-04-01-110260)。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河岸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面积 374000㎡。
(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人工湿地13000㎡,其中人工湿地有效面积12500㎡。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743.7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
钟祥市柴湖镇东引河、西引河。
四、项目建设工期
18个月。
五、相关要求
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钟祥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钟祥市柴湖镇汉江流域东引河、西引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