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草拟了《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水务局。联系人:颜铮;联系电话:0830-******;邮箱:******;地址:江阳区星光路6号。
附件: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水务局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控制全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降低自然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现将禁止开垦陡坡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均属于禁止开垦范围。 根据《江阳区禁止开垦陡坡************街道、方山镇、丹林镇、黄舣镇、分水岭镇9个街镇,图斑土地利用类型均为林地。具体图斑分布信息详见附表。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江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