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昆明市药品流通行业数据信息采集及分析”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药品流通行业数据信息采集及分析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 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603,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四、 预算资金
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五、 购买内容
在合同期限内主要开展以下工作:负责全市药品流通行业相关数据信息采集及整理分析并提供服务期限内昆明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情况的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报告;建立政府与药品流通市场主体的联系渠道,协助开展相关调研走访工作;统计药品流通市场的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配合参与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六、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完成购买服务内容的能力和条件,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在经济学、公共政策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
(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拥有专业研究团队,具备项目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服务期限
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八、 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目标要求
(一)协助我局在职责职能范围内开展药品供应保障和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相关工作,根据具体要求开展药品行业运行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
(二)数据分析工作应当形成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报告,在每季度末次月25日前提交季度运行分析报告,于2026年3月前提交2025年度运行分析报告。
(三)运行分析报告内容应当涵盖药品流通行业的全面要素,如实反映本地本行业当期行业发展变化趋势。
(四)第三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十、 公示时限
2025年6月11日-6月17日
十一、 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8室,联系人:孙维娅,电话:0871—******,电子邮箱:******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