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经开区沈巷区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71SZ25JL0648(任务书编号:FS******250231号) | |
标段名称 | 经开区沈巷区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71SZ25JL064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琴 055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83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张道富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①海南洋浦港区疏港大道二期工程;②坪山大道工程(一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海南洋浦港区疏港大道二期工程 | |
规定公示的企业奖项 | ①坪山大道工程(一标段):巴渝杯;②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府杯;③绵阳市科教创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天府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0.84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杨兵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①海恒片区交通改善工程等项目监理;②开渠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公共管廊及蒸汽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监理(二次) | |
规定公示的企业奖项 | ①天堂湖污水处理厂:黄山杯;②开渠路提升改造工程:相王杯;③海恒社区交通改善工程:庐州杯;④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万泽路、石牛路道路工程:庐州杯;⑤包河区龙井峡路(金寨路-常青路)等4条道路道排项目施工:庐州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86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翟荣春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①舒城县杭埠镇创新大道等三条市政道路工程-创新大道(景明路-龙安路)、杭埠玉兰路(锦绣大道-官圩路)、龙安路(锦绣大道-创新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②金寨县金刚台路(天堂湖路至金岭路段)工程和金寨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工程(含纬一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合肥市包河区雨污分流工程监理(十五里河片区二期) | |
规定公示的企业奖项 | ①天津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黄山杯;②涂山路东段(解放路-雪花山西路)道路工程监理:黄山杯;③无为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站前公园及广场:黄山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有限公司:贵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协议书,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否决其投标; ******有限公司:贵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协议书,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有限公司。 2、基准价:0.83%。 3、评标基准价方法抽取:方法一。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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