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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综合楼装修************集团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综合楼装修(不含3层机房),总建筑面积约475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工期要求: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招标控制价:******.93元,其中暂列金为1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3.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3日14时00分前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5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3)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地点
5.1 各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6月23日14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9.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通州湾示范区 |
地址: |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
联系人: |
蒋先生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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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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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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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