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设字【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园区选址于G107路东,融泰大街路南,襄都路西,东吕高速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150m2,总建筑面积约58343.622,包括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标准厂房、仓储用房、研发中心等,以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2.1.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至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变更、工期延误等情况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表及财务制度。 3.1.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新建工业厂房项目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得低于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要求,并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2 00:00:00至2025-10-2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罡、柴克,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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