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报送的《******有限公司益客食品科技谷(江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益客食品科技谷(江苏)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酒都路东侧、太行山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瑞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新建厂房面积约39.7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屠宰1亿只肉鸡、年产3万吨深加工肉制品、年产15000吨宠物食品原料、年产6000万平纸箱及5000吨塑料包装袋、年产900吨食品机械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屠宰恶臭废气:收集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品加工油烟:收集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宠物食品加工恶臭、油烟、颗粒物废气:废气收集,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经自带粉尘过滤器预处理,之后废气统一汇至经“三级喷淋”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宠物食品加工颗粒物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 导热油废气:低氮燃烧,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 纸箱生产线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 包装袋生产线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 沼气锅炉废气:低氮燃烧,通过15米排气筒DA008排放; 污水站恶臭废气:收集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9排放。 食堂油烟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排放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沼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肉禽副产品破碎、筛滤、烘干、包装等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相关标准;熟食加工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本项目纸箱、包装袋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限值;企业边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肉类加工废水,接管标准按《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取严执行,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级标准后排入新沂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分别通过采取将各类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消音、隔音装置等不同的措施,噪声值可降低15dB(A)以上,在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病死鸡、不合格酮体、废过滤材料、栅渣、污泥、废滤材、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桶、废油和废油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渣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金属边角料、报废品、实验室废物、废抹布、废机油桶、修整废物、焊渣。 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有限公司处置;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栅渣、污泥、废油和废油渣、焊渣由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废滤材、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渣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金属边角料、报废品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其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与地下水防控措施 重点防渗区为危废库、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线敷设区域、储罐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车间、锅炉房、仓库、制冷机房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1日
******有限公司益客食品科技谷(江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