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政企热线服务技术支撑集中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集团政企热线服务技术支撑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上海企业信息化运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001。
2.2项目概况:******集团政企热线服务技术支撑服务招标。
2.3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详见下表。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服务规范要求 | 预估工作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集团政企热线服务技术支撑集中采购项目 | 服务内容:******集团政企客户的第一服务界面,提供7*24小时服务,承担政企客户售中、售后工单的处置与调度;数据标注、清洗和预处理,支撑售中售后数字员工自动建单、自动结单等能力优化,支撑工单预处理、故障处置和协调等环节自动化;万号******集团平台对一线的支撑服务,以及云网NaaS能力服务支撑服务、全网运营经理服务支撑工作。 | 15138人天 |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框架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份额上限) | 按招标人指定 |
注:上述采购的工作量为预估量,实际执行以订单下达的工作量为准。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服务要求: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合同签署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业绩(呼叫中心/客服/热线)案例经验至少3个,且单个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累计金额至少达到1000万元,并提供合同案例等证明材料。
注:(1)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或订单)。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签订时间******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合同原件备查,如审查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人员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30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应包含项目经理1人,其余团队成员应包含热线受理、处置调度、数据治理、政企服务运营、政企产品运营等角色,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
注:申请人须提供服务团队成员有效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服务团队成员角色不得复用,否则不予认可。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23时00分至10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日9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上海企业信息化运营中心 | ******有限公司 |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5678弄 10、11号 |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16号1幢 629室 |
邮 编:201315 | 邮 编:200090 |
联 系 人:刘荣、王健 | 联 系 人:郑孟杰、姚维、朱雪青 |
电 话:021-******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zhengmengjie.****** |
网 址: / | 网 址: / |
******银行:/ | ******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
账 号:/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