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扬州市高新区
1.3 招标范围:扬州高新区排水达标示范区三期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委托概算编制审核)
1.4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1.5 最高投标限价:59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7.1投标人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7.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2.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2.9 签署《投标告知书》。
3.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9: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地点:******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7楼722室)
4.3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4.4售价:3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吉安路 148号四号楼 3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高新区”发布
7.2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 ?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
? ? ? ?邮编:225000
? ? ? ?联系人:张越
? ?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