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林口县六合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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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厂区原有玉米压片成套设备系统,将原有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更换为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建成后,建设规模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年产玉米压片15000t。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由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烟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烟囱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装卸工段采取四周设置围挡、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输送过程中采用封闭式输送,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
水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声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降噪减震及隔声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灰渣暂存于厂区灰渣储存区,定期送给周围农户用于还田;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2025年10月22日
来源: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林绍华
校对:曲明亮
一审:相薇
二审:张祥玉
三审: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