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有限公司、中建骏业******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茂镇裸房整治提升项目已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沙委振兴组〔2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夏茂镇裸房整治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0216元(其中暂列金额: 2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4)本项目按照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6)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6日 08: 30:00至2025年06月20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3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不包含平台手续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01日下午15: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费:******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 ,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04室,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