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南区碱回收、热电厂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2、标的内容:对碱回收原1#-2#蒸发、2#碱回收炉的厂房、设备和热电厂1#-4#锅炉的设备(厂房保留)以及烟道、烟囱、栈桥进行拆除和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报废物资的具体明细与实际状况均以现场勘察结果为准。
3、现场勘察时间:勘察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止。看现场须自带安全帽。联系人:谢章宁 ****** 蔡青仪 ******
4、投标方资格要求:
4.1独立投标方:需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拆除、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
4.2联合体投标方:成员均为独立法人且不超过2家;牵头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含工程拆除相关内容,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的成员营业执照需含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由牵头人统一负责对外事务,其行为对全体成员有约束力。
4.3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所有投标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拟派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实施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5信用记录:所有投标方近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记录。
5、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1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有限公司招标办(具体递交方式、地址及时限以正文内容15.2条款为准)。
7、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有限公司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大企采购工作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0598-******(招标办)
******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正文内容:
1、项目名称:南区碱回收、热电厂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2、标的内容:
对碱回收原1#-2#蒸发、2#碱回收炉的厂房、设备和热电厂1#-4#锅炉的设备(厂房保留)以及烟道、烟囱、栈桥进行拆除和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报废物资的具体明细与实际状况均以现场勘察结果为准,勘察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止。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现场勘察时间:开标前请自行现场查看;看现场须自带安全帽。
联系人:谢章宁 ****** 蔡青仪 ******
5、招标范围
5.1对碱回收分厂原1#-2#蒸发站厂房、西侧天桥(含立柱)和两个浓黑液槽区域内的报废设备、管线、电(控)缆、建(构)筑物等进行现场拆解、分类整理、安全回收及合规处置,确保拆除后地块的地面平整,且不高于周边水泥硬化地面(标高控制在95.88±0.1米);1#蒸发站厂房北侧(与1#、2#半浓槽相邻)的电缆、桥架和平台拆至其支撑点,防止悬空掉落。特别说明:1#、2#、3#稀黑液槽和1#、2#与800M3半浓槽以及皂化槽区域范围内的设备、管线、电(控)缆、构筑物等全部保留;2#蒸发站厂房一楼内Ø1200×2600的重污水槽及附件保留,待中标方的厂房拆至投标方可以将其吊出时,投标方将予以回收,该保温材料由中标方拆除并统一按要求处理。西侧天桥拆除前要对其西侧端头通道口增设栏杆,确保栏杆满足结构安全要求,且外观平整符合现场视觉统一标准。
5.2对碱回收分厂原2#碱炉地快的的报废设备、管线、电(控)缆、建(构)筑物等进行现场拆解、分类整理、安全回收及合规处置,确保拆除后地块的地面平整,且不高于周边水泥硬化地面(标高控制在94.31±0.1米)。特别说明:原2#碱炉南侧重油槽区域范围内的设备、管道、电(控)缆、建(构)筑物等全部保留。
5.3对热电厂1#-4#锅炉厂房内、屋顶上的报废设备、管线、电(控)缆、构筑物等进行现场拆解、分类整理、安全回收及合规处置,并确保锅炉、球磨机等设备基础拆除后的标高略低于周边水泥地面。特别说明:以上报废物资不含锅炉厂房一楼东侧1-4#疏水箱的设备、管线、电(控)缆、桥架等附件和12米平台靠锅炉侧送原碱回收分厂的给水管(DN150)。另外,1#-4#锅炉煤仓、粉仓及球磨机内部还残留有一定数量的煤,中标方需完全清理并转运到4#煤棚堆场,防止煤料随地洒落,既要保持现场环境卫生,也要避免煤炭资源浪费。鉴于锅炉厂房屋顶预制板加固连接件已腐蚀生锈存在安全隐患,中标方在拆除锅炉时需避免使用会产生较大震动的机械设备以防预制板坍塌,若确需使用机械设备则需先对厂房屋顶的加固连接件进行更换或另行加固以确保安全,且中标方需在开工前编制并提交专项施工保护方案。
5.4对热电厂1#-4#锅炉厂房西北侧报废的烟道(水幕除尘器)、烟囱(60米)、铆工棚和东北侧报废的3#皮带栈桥(含立柱)及其皮带机等进行现场拆解、分类整理、安全回收及合规处置,并确保烟道、烟道、铆工棚围墙和3#皮带栈桥立柱等构筑物拆除后的标高略低于周边水泥地面。特别说明:特别说明:3#皮带栈桥北侧端需拆至现有砖墙内,并将砖墙空洞补齐(厚24mm);南侧端需拆至与锅炉厂房外墙平齐;其下方交叉经过的主电缆桥架和自行车棚在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专项保护措施(特别是主电缆桥架严禁出现任何损坏痕迹),中标方须在项目开工前完成专项保护方案的编制与提交,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拆除及后续施工工作。栈桥立柱拆除后,原穿过自行车棚彩钢瓦的空洞要用同等规格、颜色的彩钢瓦修复补齐,并确保不漏水和美观。若自行车棚有损坏的地方,中标方需无条件按原样修复,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拆除期间还需在皮带栈桥下方设置作业边界线并做好警戒,避免引发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
以上报废设备、管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必须全部清运至招标方指定场地(运距约5公里),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拆除场地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6、拆除要求:
6.1中标方应在办理开工报告前,编制详细、科学的拆除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明确拆除作业的先后顺序,确保施工流程合理有序;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规划突发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中标方对拆除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拆除作业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6.2中标方作为拆除工作的执行主体,须履行以下开工前置要求及合规义务:施工前完成开工报告办理,并向招标方交纳安全保证金人******有限公司现行的安全、环保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本合同时,同步签署《安全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明确自身安全责任与义务,确保拆除工作安全、规范实施。
6.3在厂房及马路沿线管道、栈桥、立柱拆除作业期间,中标方需根据实际施工时长明确防护标准:对于持续施工的固定作业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彩钢板围挡,围挡需安装牢固、无破损,确保有效隔离施工区域;对于临时作业区域或短暂施工的界线,可拉设醒目且具有警示标识的临时警戒线,警戒线需拉设紧绷、无断点,清晰划分危险范围。无论采用彩钢板围挡还是临时警戒线,在其周边开展拆除作业的全过程中,中标方必须安排经过安全培训的专人进行监护警戒,监护人员需佩戴明显标识,实时巡查防护设施完整性,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严格防范意外闯入风险,保障拆除作业安全有序推进。
6.4中标方在厂房设备拆卸作业中,其施工及拆卸人员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供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如熔焊与热切割证、高空作业证和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等);无上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严禁从事对应特种作业,一经发现,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人次的相关费用,并责令中标方立即整改,整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确保整个拆卸作业安全合规。
6.5原1#-2#蒸发站厂房内部分设备、管道和2#碱炉重油槽输送管道可能遗留可燃气体或物质,中标方在拆除时须使用机械剪设备进行作业,不可使用气割、等离子类易产生火花的切割设备;若确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要待完成通风并经检测、批准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以确保拆除作业安全。
6.6涉及特种设备拆除时,需在现场进行破坏性拆解,拆解过程需经招标方现场确认并拍照留存后,方可进行后续处置工作。
6.7电缆拆除前,必须与碱回收、热电厂电气技术人员专项沟通,明确电缆所属回路、带电状态及拆除边界并共同确认拆除方案,作业人员须持对应等级高、低压电工证,无证人员严禁参与;拆除时严格遵循“先断柜、再摸排、后切除”流程,第一步优先拆除高、低压柜开关处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后续沿铺设路径(电缆沟、桥架)逐根摸排至对应设备,每根电缆必须先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剪断拆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完全拆除,裸露电缆端头需经双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再次验电无压后用绝缘胶布多层严密包扎;作业中严禁随意剪切、拖拽电缆,严防误剪380V交流电、220V交/直流电等带电电缆引发触电和误断在用电缆导致生产用电中断的风险,若因作业方操作不当造成电缆损坏,须按原价赔偿或按原规格(型号、截面、绝缘等级)修复,若发生触电、停电等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含经济损失、安全处罚);电缆拆除回收后,立即对高低压室进出电缆沟的通道口、墙体穿线孔、设备底座遗留孔等所有孔洞,使用合格防火泥密实封堵(封堵深度不小于100mm,表面平整无缝隙),确保符合防火、防小动物、防渗水的现场安全规范,封堵完成后由电气技术人员验收签字。
6.8本次招标涉及的1#-4#锅炉、烟道、烟囱和3#皮带栈桥******有限公司电力系统主干网的电抗器、6kv高压室较近,为杜绝拆除作业扬尘对电力设施造成意外影响,中标方须在办理开工报告前,将详细的降尘、防尘专项方案纳入拆除施工方案。该方案需明确防尘降尘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实施流程及应急保障,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前对消弧线圈室、电抗器室及旁边6000伏高压室的门窗、通风口等所有可能进入粉尘的部位,采用符合电力设施防护标准的防尘布、密封橡胶等材料进行100%密封处理,同时在电抗器室外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密封性良好且底部做好密封处理的防尘围挡。拆除作业结束后,中标方须对电抗器室周边区域进行全面防尘清理,确保作业区域及周边无粉尘残留,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
6.9电(控)缆和管道拆除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若电(控)缆和管道穿过或经过拆除区域并延伸至其他区域,拆除前必须经碱回收或热电厂电气、机械技术人员确认,仅可拆除至对应建(构)筑物边界的最近支撑点处,且需确保拆除后的桥架、管线不得出现悬空状态,防止引发安全事故。若边界不清晰,须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开展拆除作业;任何超出规定边界的拆除行为,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约定扣除相应金额违约金。
6.10中标方在拆除期间,须对厂房内部保留的所有水泥地面(含设备基础周边、通道、作业区)及项目周边马路(含人行道、车行道、井盖及路边设施)采取全方位保护措施,严禁以撞击、碾压、拖拽等任何形式造成地面及路面裂缝、凹陷、破损,施工前需铺设钢板、渣土等保护材料并对重点部位双重加固,作业中控制机械操作幅度避免直接刮擦砸落。若因中标方操作不当等原因,对厂房周边的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造成损坏,中标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修复至原状。
6.11拆除工作完成且无安全违规、事故、设施损坏,现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
7、运输要求:
拆除后的各类物资必须及时运输离场,在运输过程中,中标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及环保规定,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如交通事故、货物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8、其他要求
8.1本批次报废设备均已超出法定使用年限,其技术性能与安全指标已不具备生产适用条件。若中标方(含联合体)违反设备报废管理规定,擅自将本批次报废设备用于生产活动,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财产损失、法律责任及第三方索赔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全面负责整体拆除工作的协调与管理,确保拆除工作有序推进。联合体各成员之间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拆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共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9、拆除工期:
9.1总工期标准:本批次报废物资拆除工程总工期固定按90天计算,为合同约定的基础工期。
9.2工期调整规则:拆除实施过程中,仅因安全管理要求或合同双方事前明确约定的其他情形需调整工期的,中标方须提前向招标方提交书面工期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及调整时长。
9.3调整生效条件:工期调整申请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工期执行;未经确认的,中标方须严格遵守90天总工期要求。
9.4工期延误责任:若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标方每日需向招标方缴纳5千元的违约款,违约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10、违约罚则:
10.1在报废物资拆除期间,若因中标方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厂房、沿线电缆、桥架、管架路面或其他经指定需保护的设施出现损坏,中标方需依据受损设施的造价进行全额赔偿。同时,中标方必须对招标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予以承担,涵盖但不限于因设施损坏致使的生产停滞损失、修复期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10.2若中标方出现违约行为,招标方将根据违约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对应措施;违约情节加强轻微(如轻微逾期提交施工方案、非核心环节操作不规范)的,招标方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责令限期整改;违约情节严重(如拒不整改、违反安全规定引发隐患、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可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方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3对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若联合体一方出现违约情况,视为联合体整体违约,招标方可向联合体各方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其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4若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拆除工期延误超过30天,视为严重违约情形之一,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5其他未明确的违约情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11、投标方资格要求:
11.1独立投标方:需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拆除、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
11.2联合体投标方:成员均为独立法人且不超过2家;牵头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含工程拆除相关内容,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的成员营业执照需含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由牵头人统一负责对外事务,其行为对全体成员有约束力。
11.3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所有投标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4项目经理:拟派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实施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11.5信用记录:所有投标方近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记录。
12、付款方式:
12.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
12.2招标方在收到相关款项,且审核通过中标方提交的《拆除施工方案》后,为中标方办理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办理完成后,中标方可正式开展报废物资的现场拆解、分类整理、装车及运输等工作,同时招标方需为中标方开具对应报废物资的出门条,确保出厂流程合规。
12.3若中标方未按时付款,经招标方书面提醒仍未纠正的,视为严重违约;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重新组织招标。
13、报价规定:
13.1本项目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最新规定同步调整)。
13.2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出现报价最高者相同达两人或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
13.3本项目设置标底价为人民币238万元(大写:贰佰伍拾捌万元整)。
13.4投标方报价须完全覆盖本项目现场指定区域内的报废物资,且报价范围不得超出该指定区域;同时,投标方需自行核查报废物资的数量、规格及处理要求,确保报价金额计算准确无误,无缺项、增项、重复计价等情况。
13.5费用排除与承担
本项目标控制价及投标方报价均不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及对应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中标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承担:
13.5.1指定报废物资的现场拆解、分类整理、安全回收、运输装卸、垃圾清运及合规处置相关费用;
13.5.2报废物资拆解处置过程中的特殊防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临时安全设施的搭设、加固以及专业防护装备采购、应急处理等费用;
13.5.3报废物资拆卸后场地清理与复原工作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破除、场地地面平整、杂物清除等费用。
14、评标办法:
14.1投标方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4.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高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方确定为该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5、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5.1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1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恕不接受。
15.2参与方式:
15.2.1本项目不接受开标当日现场递交标文件,仅支持以下两种递交方式,未按规定方式或时限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2.2纸质文件递交(含邮寄及提前送达):
- 投标文件须以密封形式递交,仅接受以下两种情形:
15.2.2.1邮寄递交:以邮寄标书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招标方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有限公司招标办”,仅接受开标前1日的提前送达,其他时间送达的将不予接收(提前送达前建议电话确认,联系电话同上)。
15.2.3网络递交:投标方须在“大企采购工作台******/0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报价操作。
16、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6.1投标方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无息)。
1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有限公司、账号:******3081。公对公转账,电汇时请务必在“用途/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银行电汇回单单独密封装订。因备注信息不全导致无法核实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16.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分工、责任承担等内容。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方。
联合体各方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16.5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6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在中标方完成废旧物资拆除、运输、回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需向招标方提交回收完成报告。经招标方相关部门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完成合同所有内容,且符合项目推进要求,出具验收合格报告。若验收不合格,中标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合格后,招标方将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若联合体中标,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联合体各方对履约保证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合同履约期间,一旦招标方扣减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须在2日内将被扣减的金额补其,以确保履约保证金维持在合同约定的额度。
16.7如投标方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6.7.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6.7.2成为中标方后3个工作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6.7.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6.7.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7、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7.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
17.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方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c.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有效执业资格证、安全B证;d.无违法违规记录;e.非法人代表到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授权无效);f.招标文件对投标方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7.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须经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7.4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标价的任何内容。
18、发布招标公告及结果媒体:
******有限公司网站******。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大企采购工作台******/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投标报价表
招标编号:2025JD255
招标项目:南区碱回收、热电厂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报价: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方名称) :
(投标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投标方代表姓名) 为投标方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方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方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投标方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授权方
投标方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方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