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人”)现就******有限公司水业大厦(自用部分)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034)参照询价的采购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报价。
1、 报价人就下列采购范围内全部的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有限公司水业大厦(自用部分)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综合治理范围包括:暂定为水业大厦8楼至22楼约15000平方米(在预估数量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包括:办公区域;会议室、前台、走廊、茶水间、资料室、设备间等房屋建筑内的所有软装、硬装(顶、地、墙及饰面板等)及办公家具、窗帘等室内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等有害物质的治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报价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室内空气治理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报价:
3.1 本采购项目报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3.30元/平方米,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报价最高限价的,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2 本项目报价为不含税价,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修订版)规定的销售额。本询价文件所称的不含税价和合同价(或合同单价)是指不含本采购项目报价人的销项税额,包含了报价人完成合同义务(含报价人代缴代扣、分包及委外服务、施工、采购货物等所产生的价税)的其他全部费用。
3.3 本采购项目依法计算的报价人的销项税额由采购人承担,不计入报价。
3.4 报价包括成交人完成询价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人工费(含加班)、设备使用费、药剂费、消耗材料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现场作业费、保洁费、多次治理费、由成交人承担的检测费、安全防护措施费、保险费等相关服务的费用;(2)免费的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的所有检测和重点部位的再次治理费用;(3)合理利润、报价人销项税额以外的税费等;(4)法律法规、商业公认、询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承担的其他费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可于本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下载询价文件。
5、 报价文件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我司采购部门******街道滨河路100号二期(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大门内3号楼3楼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电报、传真、邮件等非密封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采购人倡议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并见证开封报价的过程。电报、传真、邮件等非密封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报价人以快递、邮寄方式递交密封报价文件的,务必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并确保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联系人(必须由询价文件内列明的采购联系人签收),自行承担因未能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而被拒绝报价的风险,并视为自愿放弃对开封报价过程的监督,以及对开封报价的过程及程序提出异议的权利。
6、 兹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封报价文件。
开封报价地点:******街道滨河路100号二期3号楼3楼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或根据采购人采购部门临时调整的采购人办公区域内指定地点)。
7、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联系人:马工
电话:0769-22621996
联系部门: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
部门邮箱:******
******街道滨河路100号二期(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大门内3号楼3楼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有限公司水业大厦(自用部分)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