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响水县境内,具体涉及镇以县局下达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两个标段。
各标段主要内容为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含各镇范围内项目建议书编制、现场勘测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编制(含初步设计报告书、初步设计图、设计概算、年度计划材料等)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送审预算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和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之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设计内容主要包括电站及配套线路(可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桥、涵、闸、渡槽、防渗渠、砼路、林网、平田整地、生态修复、耕地质量提升等方案设计,其中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须按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编写。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费率) |
E************001001 |
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
建议书、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规划面积约2.61万亩,投资额约725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书面批复为准。 |
省、市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勘察设计费总额的95%。 |
E************001002 |
2026年度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
建议书、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规划面积约3.22万亩,投资额约7618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书面批复为准。 |
省、市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勘察设计费总额的95%。 |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的作无效标论处。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如投标人报价为X%,则X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93.25%)。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在前面标段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其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可参与基准价计算,但不推荐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2.3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投标文件中工期统一填写为365日历天)
各阶段设计周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内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进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及初步设计图纸,根据省市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核意见和时间要求,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在通过评审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一次性通过成果文件的咨询、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
3.1.1 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 中资质之一和条件 B 中资质之一的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水利行业(限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 勘察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注册执业证书。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设计单位,1家工程勘察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②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7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gb-web/#/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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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在评标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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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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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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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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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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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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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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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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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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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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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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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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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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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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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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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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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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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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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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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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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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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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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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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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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2分 设计方案部分:30分 投标报价: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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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且未超过限价,报价函报价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报价。当投标人数大于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少于等于 7 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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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费率-评标基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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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综合标评审) |
类似项目业绩(8分) |
1.投标人近3年(2022年10月1日以后,时间为所设计的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规划面积达1.5万亩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达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0月1日以后,时间为所设计的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规划面积达1.5万亩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达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上述业绩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完工、交工)证明原件扫描件<竣工(完工、交工)验收鉴定书或甲方县级及以上验收通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必须至少有一项能反映项目的投资规模或总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如未经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业绩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未能反映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理、水利工程项目。 ③、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以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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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14分) |
1.勘察设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测绘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6分; 2.勘察设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测量、建筑、农艺师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最多得8分。 注:①、注册专业须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同一人具有多项执业资格证书仅计一次分,同一执业资格证书有多人也仅计一次分。 ②、职称专业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同一人具有多项职称证书仅计一次分,同一职称证书有多人也仅计一次分; ③、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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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总体设计思路(5分) |
对响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现状及规划等基本情况熟悉、了解本地区特点,概况描述清楚明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总体思路清晰合理、技术路线正确,评委在3-5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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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和对策(5分)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分析全面、准确,对策措施合理、可行,评委在3-5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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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造价措施 (5分) |
投标人对混凝土道路、砂石路、中沟级桥梁、过路涵洞、渡槽、提水泵站、衬砌渠道和塘口进、退水涵等中沟级建筑物提出有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方法措施得力,由评委根据其内容在3-5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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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测量方案 (4分) |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钻探的勘察方案和勘察工作进度计划,勘察工作进度安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措施合理可行。需要制定相关钻探的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措施。工程测量方案要制定相应的地形测量大纲,安全保障措施等。评委在2-4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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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4分) |
设计深度满足设计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工程施工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齐全得力,评委在2-4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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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4分)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可行、人员安排合理,评委在2-4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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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措施(3分) |
投标人对混凝土道路、砂石路、中沟级桥梁、过路涵洞、渡槽、提水泵站、衬砌渠道和塘口进、退水涵等中沟级建筑物提供优质服务措施内容和后续服务承诺保证措施得力,由评委根据其内容在1-3分区间内自行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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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8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如:投标报价为93%-评标基准费率92%=1%,扣0.3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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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在移动 CA 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 APP:400-658-7878
苏招通 APP 盐城专线:****** 苏 e 通 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 APP:400-998-0000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CA 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 盐城线:****** 江苏数科 CA(原国信 CA)盐城专线:051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薛工 ****** 或 蔡工 ****** 或 张工 ****** 或樊工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村局
地 址:盐城市响水县珠江路9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金色家园门朝东8#206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