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4〕32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30号)文件精神,海陵区发布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海陵区范围内,规范化运作,符合合作社两项制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支持方向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建设基础设施,购买硬件设备、软件服务方式,为自身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购置农机设备的不得重复享受省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
所有项目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及区域产业布局,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风险可控、资产保值增值等条件。
三、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付,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拨付资金,非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单个项目奖补10万元左右,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单个项目奖补30万元左右。
四、申报程序
************街******农村局,材料一式三份。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8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农村局 ?徐先生;联系电话:0523-******
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docx
? ??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