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涉铁工程)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总长15.955千米,其中整治江宁区河道14.42千米,包括新开河道(含青龙山西村隧洞)9.3千米及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含盾构隧洞)5.12千米、整治九乡河栖霞段河道0.817千米、整治运粮河段河道0.718千米;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赔建因河道整治影响的19座公路桥梁、5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
总投资金额:约661333万元。
总工期:72个月。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合同项目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括: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涉铁范围河道桩号为Y2+414.10~Y2+568.10,长度约154米,在高铁122#~125#墩间穿越,主河槽采用U型槽在123#~124#墩间穿越,U型槽顺河道方向总长为111.62米;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涉铁范围河道桩号为Y8+636~Y8+816,长度约180米,在高铁236#~239#墩间穿越,主河槽采用U型槽在237#~238#墩间穿越,U型槽顺河道方向总长为130.88米;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涉铁范围河道桩号为J8+916~J9+076,长度约180米,在高铁3#~6#墩间穿越,主河槽采用U型槽在高铁桥4#~5#墩间穿越,U型槽顺河道方向总长为111.30米。上述范围施工主要内容包括防护桩、河道开挖、铁路桥下U型槽、河道边坡护坡等工程,工程等别I级,堤防工程级别1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工程投资约14786.4738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施工过程中受不可预见因素(如极端天气、考古发掘等)影响,可相应调整施工工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涉铁施工特点及工程度汛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批复文件。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三者不可兼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变更手续,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③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至少1名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和1名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全国范围内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的违法行为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含军队系统处罚)且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处于处罚生效期的投标人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3.1,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信用等级要求 | / |
12.施工设备 | /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 开标前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2025年7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4%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4%,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4%计算】。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4786.473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55 |
类似业绩 |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得1.5分,最高得1.5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批复文件。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三者不可兼得。 | 1.5 | |
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含,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得1.5分,最高得1.5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批复文件。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同一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三者不可兼得。 | 1.5 |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1.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2.项目组织机构完整,除3名专职安全员外,还需配齐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各类人员配备齐全的得4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 5 | |
4 |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1 | |
合计 | 64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暗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防护桩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围堰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U型槽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河道边坡护坡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6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其他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1.影响进度的关键工序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4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铁路营业线施工(邻近)“一机一人”防护、铁路硬隔离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5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6 | 文明施工 | 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合计 | 36 |
8.其他内容
******水务局025-******,02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
电话:025-******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
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