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涉铁工程)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涉铁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涉铁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总长15.955千米,其中整治江宁区河道14.42千米,包括新开河道(含青龙山西村隧洞)9.3千米及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含盾构隧洞)5.12千米、整治九乡河栖霞段河道0.817千米、整治运粮河段河道0.718千米;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赔建因河道整治影响的19座公路桥梁、5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
本合同项目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涉铁范围河道桩号为Y2+414.10~Y2+568.10,长度约154米。在高铁122#~125#墩间穿越,主河槽采用U型槽在123#~124#墩间穿越,U型槽顺河道方向总长为111.62米;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涉铁范围河道桩号为Y8+636~Y8+816,长度约180米。在高铁236#~239#墩间穿越,主河槽采用U型槽在237#~238#墩间穿越,U型槽顺河道方向总长为130.88米;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涉铁范围河道桩号为J8+916~J9+076,长度约180米。在高铁3#~6#墩间穿越,主河槽采用U型槽在高铁桥4#~5#墩间穿越,U型槽顺河道方向总长为111.30米。上述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护桩、河道开挖、铁路桥下U型槽、河道边坡护坡等工程,工程等别I级,堤防工程级别1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运粮河穿越仙宁铁路、上坝河穿越京沪高铁、九乡河穿越沪宁城际高铁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14786.4738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312.846927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300日历天(施工工期加两个月,从前期准备、施工、配合竣工结算服务、工程竣工备案的监理服务,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批复文件。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铁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变更手续,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3.1,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开标前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2025年7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4%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4%,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4%计算】。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12.84692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0分 企业业绩:4分 资源配置:15分 服务实施方案:44分 其他:7分 | ||
2.2.2 | 报价得分 (30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得最高分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偏差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偏差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类似业绩评分标准(4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监理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批复文件。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4分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15分) | 监理机构设置(不含总监) | 1、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的(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2、配备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注册证书的(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3、配备铁路工程监理人员:具有铁路工程监理注册证书的(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4、配备安全监理人员3名:通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理人员得1分/人。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5、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各专业配备人员不可兼任。 | 15 |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4分) | 监理大纲(暗标)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2、监理工作制度,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3、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4、针对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重大的因素或重点,叙述完整、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9分 | |||
5、组织协调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6、技术建议: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7、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8、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其他评分 (7分) | 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 现场配备GPS 、激光经纬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回弹仪、激光测距仪、全站仪、水准仪、工程管理用车等;需满足工程要求,上述设备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4分。(设备以投标单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发票为准,工程管理用车以投标单位行驶证为准,否则不得分) | 4分 |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分 |
8.其他内容
******水务局025-******,02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33号
联系人:陈伟
电话:025-******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
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