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浏阳市溢品鲜调味食品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溢品鲜调味食品厂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枨冲镇新南桥村 |
建设单位 |
浏阳市溢品鲜调味食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浏阳市溢品鲜调味食品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浏阳市枨冲镇新南桥村,厂区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豆豉、食醋及勾兑料酒的生产。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面积为18000平方米,办公及部分工程依托现有设施;在保留现有年产豆豉1000吨、食醋80吨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在西侧已建料酒生产车间内新增1条复合酸味调味料生产线,同时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2.5 t/h生物质锅炉,并淘汰原有1台1 t/h电力加热锅炉。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豆豉1000吨、食醋80吨、料酒20吨、复合酸味调味品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位于浏阳市枨冲镇新南桥村,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青草河;锅炉废水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隔声罩、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降噪。 (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作农肥;废弃黑豆、临期豆豉外售作饲料原料;废紫外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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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