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五个工作日)。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PET片材及2000万个蛋糕底托项目 |
周口市商水县兴商大道67号院内标准化厂房第五和第六跨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10945m2,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PET 片材工艺流程:外购原料-上料-加热挤出-切片-成品;蛋糕底托工艺流程:原纸-切纸-涂布-覆膜-模切-压痕-成品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涂布、覆膜工序产生的有组织VOCs。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布、覆膜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塑料制品”行业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注塑机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模切机、上料机、切纸机、切片机、覆膜机、底托机、涂布机、打包机等各噪声源采取减振垫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和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和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水性白胶桶、废消黄剂及增韧剂桶、废活性炭。废水性白胶桶、废消黄剂及增韧剂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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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复合调味品项目 |
周口市商水县******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厂房 ******办公室等,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粉状调味料复合调味品生产工艺为:原料—粉碎—称重配料—搅拌—包装—入库;酱膏复合调味品生产工艺为:原料—称重配料—搅拌(熬制)—灌装—包装—入库;调味油复合调味品生产工艺为:原料—称重配料—搅拌—灌装—包装—入库。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上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加软帘包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设备表面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设备表面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商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粉状混合搅拌机、调味油搅拌机、粉碎机、封口机、反应锅、夹层锅、水泵及风机等,各噪声源采取减振垫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集中收集后,经脱水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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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淀粉食品项目 |
周口市商水县陈胜大道与行政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罗大娘食品厂1号车间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罗大娘厂房1号车间,面积为 1640 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生产工艺为:称量配料-搅拌糊化-精炼-加热成型-漂洗/打结-调味-内包-杀菌-外包-成品。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商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应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标准、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糊化灌、精炼机、氢氧化钙机、黑毛肚机、虾仁机、爆肚机、成型机、四面方模具、双面毛肚机、出丝大模具、真空包装机、拌料机等,各噪声源采取减振垫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除灰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运至商水焚烧发电厂处理;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由厂家回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淀粉食品项目最终版.pdf
******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复合调味品项目最终版.pdf
******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PET片材及2000万个蛋糕底托项目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