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施工监理第JL01标段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管理中心发布本项目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自行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网上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并根据本次补遗书及最新下载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未按本次补遗书及最新下载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一号补遗书具体内容附后(共2页)
招 标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22日
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施工监理第JL01标段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投标文件制作时,“技术建议书”的内容是否仅需在系统中的“技术标文件”模块中提供。
答:投标人可以仅在“技术标文件”模块中提供。
2、问:编制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如何填写,请明确。
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填写为“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高铁站路网道路)施工监理”或“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高铁站路网道路)”或“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施工监理”或“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的,均予以认可。标段名称填写为“第JL01标段”或“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施工监理第JL01标段”的,均予以认可。在本项目后续流程中,以“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施工监理”和“第JL01标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