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国网湖南长沙供电公司220kV沿淮线#093综合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网湖南长沙供电公司220kV沿淮线#093综合改造 |
建设地点 |
******街道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对220kV沿淮线#092—#094段进行改造,改造段路径长约0.8km,新建杆塔4基。工程总投资502.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9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 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及水保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 ②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③塔基施工区及施工临时道路等按划定范围清理地表植被,严禁乱砍滥伐,场地平整前进行表土剥离,并于指定地点存放,待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填并及时复绿。 ④牵张场设置于植被稀疏的平缓区域或现有道路上,无需场平开挖及回填,不清理地表植被,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以利于压覆植被的恢复。 (2)植被破坏 ①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防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②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③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采用多旋翼飞行器进行导引绳展放,架线过程,采用带张力架线施工,避免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产生扰动和破坏。 ④根据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减少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区域,严禁破坏施工区外动物生境。 ②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 (4)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④杆塔拆除宜选择附近空地或植被稀疏处堆放塔材及绝缘子等物料,尽量减少砍伐地表植被,基础拆除深度应大于地面以下0.5m,杆塔及基础拆除后及时对原杆塔永久占地及拆除过程中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⑤新建杆塔位置及临时施工场地应保持与西北环线的安全距离。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③车辆运输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②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 ④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挖孔桩基础施工过程中无施工废水产生,仅雨水冲刷、裸露地表可能产生泥浆水,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在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苫盖,防止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浆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 ④夜间不开展施工作业。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产生的余土,应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 ②工程线路新建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尽量在施工结束后于塔基范围内进行平整,并在表面进行植被恢复。 ③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 ④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⑤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⑥拆除的塔材、金具及基础等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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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