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项目磁刺激机器人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项目磁刺激机器人系统采购项目 | ****** | ****** |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整机原厂质保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6.标包划分:1个标包。
3.2.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出资人或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2.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3.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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